欧洲议会经过数字法案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
欧洲议会经过数字法案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
标准数字商场次序 加强不合法内容检查\n\n 欧洲议会经过数字法案束缚不正当竞赛行为\n\n □ 本报记者 吴琼\n\n 近来,欧盟近20年来在数字范畴最严峻的立法尽力呈现新进展。当地时间7月5日,欧洲议会以压倒性多数别离经过了《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商场法》。这两部法令还有待欧盟最高决策组织——欧洲理事会的同意,并经欧洲议会议长、欧洲理事会主席签署后方能收效。\n\n\n 言辞剖析称,欧盟推出《数字服务法》与《数字商场法》的方针是束缚谷歌、推特、Meta等科技巨子。欧盟方面则表明,这两部法案旨在标准数字商场次序,束缚科技巨子的不正当竞赛行为。\n\n 剑指科技巨子软肋\n\n 7月5日,《数字服务法》在欧洲议会全体会议投票中以539票拥护、54票对立、30票放弃的表决成果取得经过,《数字商场法》则以588票拥护、11票对立、31票放弃的表决成果取得经过。\n\n 这两项法案各有偏重,但均剑指科技巨子的软肋。《数字服务法》规矩,在欧盟运营的大型门户网站和交际媒体公司有必要加强对不合法内容的检查和用户数据的维护,及时删去不合法和有害的在线内容,包含仇视言辞、虚伪信息和假货买卖信息等。整体来说,《数字服务法》旨在更好地维护顾客及其在线基本权利、为在线渠道树立强有力的透明度和清晰的问责结构,以促进欧盟内部商场的立异、增加和竞赛力。此外,法令推出后,科技巨子也无法再托庇于旧有的“避风港准则”(即网络渠道不对其用户发布的内容承当职责)。\n\n 《数字商场法》规矩,供给交际网络、搜索引擎等“中心渠道服务”的科技巨子被认定为“看门人”企业,在开放性、广告投进、用户权益等方面需承受严厉的商场监管。具体来说,被认定为“看门人”的科技巨子不能乱用商场分配位置镇压其他竞赛企业,不能未经用户答应强行推送广告或装置使用软件等。\n\n 相较而言,《数字服务法》偏重从内容及方式等方面标准数字企业供给的服务,以此更好维护欧盟顾客;《数字商场法》旨在标准数字商场,尤其是数字企业之间的竞赛,防止跨国科技巨子凭仗独占优势在欧洲商场过度扩张。\n\n 违背上述两项法案的企业都将被处以巨额罚款。其间,违背《数字服务法》的企业可被处以全球营业额6%的罚款,在多次严峻违规的情况下,还可被制止在欧盟单一商场内运营;违背《数字商场法》的企业将面对高达其全球年营业额10%的巨额罚款,再犯可处年营业额20%的罚款,体系性违规或许面对重组等监管要求。\n\n 两项法案落地不易\n\n 现在来看,自2020年这两项法案的草案被提出以来,立法进程并非一往无前。\n\n 近年来,欧盟内部数字商场被美国科技巨子严峻揉捏。长期以来,欧盟都期望对这些企业把控客户数据、任意推行广告及服务等触及独占的经济行为进行规制。\n\n 在这一布景下,2020年,欧盟推出《数字服务法》及《数字商场法》草案。这两项法令草案代表了21世纪欧盟互联网立法的初次严峻变革,旨在助力构建愈加安全的数字环境、维护用户基本权利、树立公平竞赛环境。\n\n 欧盟委员会担任竞赛业务的履行副主席玛格丽特·韦斯塔格直言,《数字服务法》及《数字商场法》旨在改变乱象、康复次序,束缚在商场中占主导位置的网络“看门人”企业。\n\n 不过,看似得到欧盟方面力推的《数字服务法》及《数字商场法》,要想终究“落地”,事实不易。\n\n 首要,法案在立法进程中遭到美国科技巨子的对立之声,而这其实并不出其不意。谷歌、推特、Meta等科技巨子各尽所能削弱法令草案的威力,并呼吁欧盟监管组织出台“不会让立异速度怠慢的恰当、均衡的法规”。\n\n 其次,欧盟内部对法案的出台也有许多顾忌。一些国家忧虑法案或许影响本身对美国科技企业出资的吸引力,还有一些声响以为,加强商场监管或许阻止欧洲数字经济的立异。因而,两项法案均遭受不小阻力。直到本年3月和4月,欧盟成员国与欧洲议会的成员代表刚才别离就这两项法案达成了共同。\n\n 此次欧洲议会表决经往后,两项法案还需经过欧洲理事会的同意,并经欧洲议会议长和欧洲理事会主席签署后,方能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并在发布20天后收效。此外,收效后还将有必定过渡期才会正式使用。\n\n 有媒体估计,《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商场法》大约将于2024年1月前后收效施行。\n\n “组合拳”蓄势反击\n\n 事实上,在数字范畴遏止科技巨子的不妥行为已成为近年来各国的重要立法活动。此前,欧盟及其成员国就曾多次出台监管和罚款办法,对互联网巨子进行规制。而《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商场法》是欧盟近20年来在数字范畴的最严峻立法,供给了一套一致的欧盟数字规矩。\n\n 一些欧洲议会议员以为,《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商场法》具有里程碑含义,将组成一套蓄势反击的“组合拳”,束缚谷歌、推特、Meta等科技巨子的权利。\n\n 由此能够估计,这两项法案施行后,欧盟与美国科技巨子的博弈将更为剧烈。\n\n 据悉,为在《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商场法》收效后更好地推进法令的施行,欧盟各成员国都将录用一名数字服务协调员,与欧盟组织协作展开监督作业。此外,玛格丽特·韦斯塔格现已树立一个《数字商场法》作业组,估计将有大约80名官员参加。欧洲议会议员安德里亚斯·施瓦布犹嫌缺乏,呼吁建立一个更大的特别作业组,以“对立大型科技公司的雄厚财力”。\n\n 现在来看,与2010年欧债危机中出台《泛欧金融监管变革法案》、在欧洲中央银行下建立监管组织以加强监管体系重要性千篇一律,《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商场法》也必定会在强化数字商场监管和推进渠道合规建造的一起,为欧盟独自建立针对大型数字渠道的监管组织供给支撑。\n\n 剖析人士指出,从必定程度上讲,欧盟相继出台两项数字法案,对全球加速数字经济立法、维护顾客及标准商场竞赛具有积极作用。不过,清楚明了的是,假如欧盟对美国科技巨子的强监管法令及后续配套办法落地,必然加大欧美之间的交易冲突,使欧美甚至全球交易远景更趋杂乱。 【修改:宋宇晟】